HL7中国症状数据交换实施指南
2026.02.23 - release
HL7中国症状数据交换实施指南 - Local Development build (v2026.02.23) built by the FHIR (HL7® FHIR® Standard) Build Tools. See the Directory of published versions
当前,我国医疗卫生体系正处于从信息化向智慧化转型的关键阶段。然而,症状数据的定义不统一、格式不规范、交换不畅通等问题,已成为制约诊疗连续性、阻碍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发展的关键瓶颈。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形成的“数据烟囱”导致患者症状信息碎片化,使得医生难以获得完整的病情视图,增加了误诊、漏诊的风险,也加重了临床工作者在信息采集与整合方面的负担。
本实施指南旨在响应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及国家“十四五”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中关于“推动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”、“提升医疗质量与诊断准确性”的要求,通过引入并本土化HL7 FHIR R5标准,建立一套适用于中国医疗场景的症状数据交换规范,解决症状数据在不同医疗机构、不同信息系统(如电子病历、区域健康信息平台、互联网医院)之间无法平滑流动的痛点。在制定过程中,我们重点考虑了以下因素:
本实施指南是在FHIR R4 Symptoms Implementation Guide STU 1 Ballot的基础上进行剪裁,以适应中国医疗卫生领域的数据交换环境以及HL7中国的FHIR Connectathon评估要求。
在临床文档中, 症状代表了健康状态的主观证据 ,通常由患者经历并报告(例如,“疲劳”、“胸痛”、“恶心”)。
相比之下, 诊断代表对一种解释一个或多个症状的潜在疾病的临床解释(例如,“肺炎”、“心肌梗死”、“贫血”)。
在FHIR标准中,这两种概念由不同但互补的资源表示:
| 临床概念 | 资源 | 编码系统 | 描述 |
|---|---|---|---|
| 症状 | Observation | SNOMED CT, LOINC, GB/T 14396 疾病分类与代码表 | 记录患者报告或临床医生观察到的症状的有无、缺失、严重程度或特征。 |
| 诊断 | Condition | SNOMED CT, ICD-10, ICD-11, GB/T 14396 疾病分类与代码表 | 代表临床医生对一个或多个症状和发现的诊断结论或疾病识别。 |
FHIR标准提供了多种机制,用于建立代表症状的观察与代表诊断的状况之间的关系。
Condition.evidence.detail
将条件与支持证据关联的主要机制是Condition.evidence.detail 元素。
这使得疾病能够引用一个或多个观察(症状、测试结果或其他发现),这些观察结果支持了诊断结论。
Observation associatedSymptomOrCondition extension
在记录症状观察时,Observation associated Symptom or Condition extension元素可以将该症状与其相关的已知或疑似状况联系起来。
症状数据交换服务主要涉及两个角色:
症状和无症状观察应通过 CREATE 和 UPDATE 进行新增和更新。
症状和无症状观察应通过 READ 进行读取。